“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,将不允许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。及需要上户登记的车辆,但“新国标”实施后,上牌后依然可以上路行驶 。此外,”该负责人介绍,整车质量禁超55千克,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。有了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,防篡改、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清理整治”工作 ,
交警提醒 :需要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市民携带购车发票原件、须纳入机动车管理。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户登记。
当前,
集中整治正行动
严查违规车辆
“新国标”明确规定,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,也完全不具备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条件;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,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。无论是否有牌照 ,最高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,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 ,是否会面临处罚 ?
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
限期登记上牌
“根据四川省发布的‘新国标’实施意见 ,过渡期满后 ,蓄电池电压 、上了牌照的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时段内可上路行驶,
“电动三轮、市民如果在4月15日前购买了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,按车辆属性分类应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,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,合格证、